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其职责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股东及董事的变动,亦需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及建议。
骏捷提供的香港公司秘书服务,致力减少客户面对相关法例时产生的困扰及疑惑,评定公司的策略是否符合相关法例。同时,转达最新公司法例,并剖析对公司的影响。
我们的服务包括:
- 编写及保存法定纪录,如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等
- 安排及出席董事和股东会议,并负责编写会议纪录
- 预备及呈交法定文件,包括周年申报表
- 预备及呈交商业登记证申请
- 协助开设银行账户
- 协助申请香港工作签证
- 公司注销及暂停活动申请
- 提供有关公司清盘及破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