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在美国上市一般可分为2种上市方式: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
直接上市:
直接上市是指直接以内地公司的名义向美国的证券主管部门提出登记注册、发行股票(或其它有价证券)的申请,并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
直接上市一般采用首次公开发行方式IPO)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是指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向相应证券管理机构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通过IPO直接上市可以使公司股票达到尽可能高的价位,而且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该上市公司也可因此获得较大的声誉。实力较强的稳健型企业多会以此方式作为其境外上市的首选。
但是,IPO的具体操作过程非常复杂,需要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在主流股票市场进行IPO还要经过严格的财务审计,时间和货币成本都很高,风险也较大。具体来讲,IPO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审计费、顾问费、承销费、公关费用、交易所申请费和其它事务性支出。采用IPO上市亦对市场行情与上市时机要求甚高。如遇市场低迷时,上市过程会被推迟或彻底取消。如中海油及中国电信在美国上市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第二次才成功上市。如果要进行第二次,则将会产生额外的上市费用,同时也大大延长了操作周期。
而实际上,真正能够以IPO方式直接在境外上市的内地企业是非常少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即著名的“四五六”规定),通知规定:到境外上市的企业必须满足净资产不少于4亿人民币、集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以及过去一年的税后利润不少于于6000万人民币等条件。这样的条件对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几乎是不可能达到的。于是,许多希望通过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的企业则采用间接上市的方式,绕过壁垒,成功在美国上市。
间接上市:
间接上市的主要特点就是需要有境外的“壳”公司,其本质就是通过将内地资产及业务注入境外的“壳,公司,达到内地资产境外上市的目的。间接上市通常可以分为造壳上市和买壳市2种方注。
造壳上市:
国内公司股东在境外离岸中心(如BVI、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墓大
群岛等地)注册一家离岸公司,或直接在美国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以现金收购或股权置换的方式取得国内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然后在美国挂牌上市。冲既然是在美国上市,不妨直接在美国注册一家公司作为壳公司,
因为美国公司需受美国法规的监督,对投资者来讲,风险较小,较能得到投资者的信赖。
买壳上市:
又称反向收购,是指一家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相对弱化的上市公司来取得上市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的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上市的目的。因为是收购己经上市的公司,因此,理论上买壳公司的上市几乎是100%成功的。
虽然买壳方式能够使企业快速的完成上市,但由于壳公司是一些己经上市的公司,可能自身存在着诸如负债、诉讼问题、不良经营记录等历史遗留问题。如果买壳公司事先不经过慎重的调查而直接介入,很可能不仅融资目的没有达到,并且自身陷入到一大堆的麻烦之中。因此,如何挑选一个理想的壳,是买壳公司必须要注意的问题。
一般来说,理想的壳公司应该具备以下几点:
1、股价不高、规模不大,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购壳费用;
2、原股东人数适当。公众股东人数太少,不值得公开交易,人数太多,则新公司将会支出一大笔的联系费用;
3、二无负债或低负债:
4、业务与拟买壳企业的主营上市业务接近,结构相对简单;
5、不涉及任何既有、现有法律诉讼;
6、无任何经营、法律、财务上的历史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