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零申报:
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当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0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零申报。
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可以零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没有销项税额,且没有进项税额,可以零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都为0,可以零申报。
由上述可知,零申报需要符合特定情况,如果违规零申报,将存在风险。而且倘若企业长期处于零申报状态并一直零申报下去,很有可能会被税局关注到,这也是为什么会计们会那么关心零申报问题。
那么如果企业因非正常原因长期零申报或者违规零申报会有什么影响呢?
一、纳税信用等级被降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规定,纳税人因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二、处以罚款
企业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联合惩戒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公布的纳税人,除判定为D级外,还会:(二)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限制其出境。(三)税务机关将会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一句话总结,“零申报”有风险,企业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