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2016-11-28 00:00:00 有0 人阅读 [大][中][小][打印][评论]
在香港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您已经注册了香港有限公司,就可以申请分公司。分公司需要提供行业性质,分公司无需查名,分公司名称可用分行、中心、某某公司、集团等结尾。有限公司开设的分公司在名字上不能用有限公司结尾,但仍是有限责任的公司。分公司的拥有权是总公司。法例规定如营业名称或营业地点与总公司有别,便要申请分公司商业证记证及在周年申报表申报。
在香港开分公司的流程:
签署协议—》交付全款—》签署文件—》正式成立—》4个工作日完成;
申请香港分行后可获得的资料:税务局商业登记;公司原子印章、签字章及钢印各一枚。
每间分行的注册费用是2200元人民币,一年以后的费用,1200元人民币,由骏捷提供地址和政府报税服务;如有商务活动,可选择我们的商务套餐服务;
香港没有营业税。分公司业务是归纳总公司以整体一并计算,纳税是按公司纯利润计算的利得税16.5%;每年申报一次。公司不盈利不交税。进出口货品免税,烟酒、化装品除外;如可证明公司盈利源于海外,这些利润不须缴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