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如果不使用,需要及时地去注销,到了年审时间不去年审的话,公司是不会自动的撤销的,政府会提醒公司办理年审手续并开出罚单,继续不去理会的话就会受到法院的传 票了(注册时董事在遵循《公司法》一栏签过字的,法院会以公司法有关条款起诉董事)。公司董事会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就无法在香港入境了。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很多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申请暂停经营、转让或直接注销香港公司。以下简单介绍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的三个处理方法。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暂停经营。
长期内有营业的香港申请香港公司暂停(歇业)比较麻烦。注册香港公司以后,如果觉得该公司暂时用不上,则可在公司成立一周年前,向政府部门申请暂停,暂停手续每年办理一次。公司申请暂停后,不用做账报税,但是还要继续做年审。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转让。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转让指把香港通过出售或赠送给第三者。香港公司的转让可以是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可以通过更换股东或转移股份来完成转让事宜。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注销。
长期不经营的香港公司申请公司注销时,要获得香港政府有关部门注销同意书和所有公司股东董事同意书,并且该公司不欠外债,必须完成所有年审报税事务,缴纳清所有政府费用。
本文来自香港骏捷会计师事务所:http://www.jcpa.hk/ 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400805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