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将放宽金融企业业务限制
2017-02-15 00:00:00 有0 人阅读 [大][中][小][打印][评论]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2月14日宣布监管改革,将首次允许外资收购新加坡的非银行金融公司,以提高金融公司的财务弹性及运作灵活性,增强他们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能力。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声明中指出,非银行金融公司经常为小型企业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定制的解决方案,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有一席之地,能够充当银行的角色。为了加强金融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新加坡金管局将放宽金融企业部分业务限制。
具体来看,金融公司可提供的累积无抵押贷款比率上限将从目前的10%提升至25%。对单一借款人的无抵押贷款上限也从目前的5000新元提高到资本基金0.5%。新加坡金管局称,这些变化将使金融公司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服务,其中不少客户需要无担保的信贷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新加坡注册公司)
此外,金融公司可为单一借贷者提供的无抵押商业贷款上限,也从现有的5000元提升至其资本基金的0.5%。
金融公司被允许为其商业客户提供经常账户和查询服务,也可加入电子支付网络,包括银行间转账,快速安全转账(FAST)和销售点的金融电子转账(EFTPOS),这将使金融公司能够向中小企业提供更全面的信贷和存款服务。
同时,新加坡金管局将保留对金融公司的其他监管限制,例如对外汇敞口和衍生品交易的限制。上述监管变更从今年开始逐步进行。
在股权政策自由化方面,新加坡金管局表示,如果潜在的外资合伙人或收购方承诺维持金融公司的核心业务,即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新加坡金管局会考虑允许合并或收购申请。(海外并购)
另外,新加坡金管局要求,合伙人或收购方必须具备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提出能建议,利用新技术、方法或商业模式加强金融公司的中小企业贷款活动。
据了解,目前新加坡本地仅有三家金融公司,即丰隆金融(Hong Leong Finance)、星金融发展(Sing Investments & Finance)和富雅金融(Singapura Finance)。